政府采購是政府購買性支出的主要形式,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財政每年用于政府采購的資金支出逐年增大,采購的范圍也越來越廣,但部分項目的采購效果差,采購價格高,造成社會上對政府采購的一些負面評價。
招投標是目前市場上比較慣用的一種交易行為,特別是對于某些特定的行業和項目來說,總是離不開招投標,政府采購就是其中一類。所謂政府采購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的核心原則是公平、公正和公開,因此需要通過相應的招投標流程來完成。
從定義上來說,政府采購只是一個統稱,它同樣可以細分為很多不同的類別,因此政府采購其實也是一個比較龐大的體系,其中會牽扯到很多方面,容易出現的問題也比較多,對于從事這方面工作的人來說,詳細的了解政府采購的有關問題還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就有關政府采購過程中的相關問題,羅列出來和大家一起分享。
第一、政府采購有哪些采購方式?公開招標限額標準是多少?
答:政府采購方式主要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及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貨物以及30萬元以上的服務類項目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預算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貨物以及30萬元以下的服務類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其中10萬元以下的通用類貨物和服務(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數碼相機等)可采用詢價方式。
第二、零散的辦公設備(如計算機、打印機等)需要采購如何處理?
答:政府財政部門每年上半年對有關政府單位的辦公設備進行集中打包招標,之后增補的零星辦公設備采購經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后,可參照集中采購招標結果,采用協議供貨方式,與集中采購中標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并報市財政局備案,合同未經備案不得供貨。另外單項采購預算金額達到50萬元的辦公設備應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不得采用協議供貨方式。
第三、政府采購是否要交費?競爭性談判的采購周期一般多少時間?
答:屬于市級政府采購預算管理的項目,采購單位和中標人均不需繳納任何費用,其它項目中標人需繳納代理服務費。中介機構代理招標項目進場交易的,需交納交易服務費。關于采購周期的問題,重大、復雜或技術需求合理性難以確定的項目需進行標前公示,標前公示時間原則上不少于3個工作日;競爭性談判項目談判文件發售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成交結果公示期3個工作日。整個項目操作周期約10天左右。
第四、招標的周期一般是多少時間?詢價采購的周期一般是多少時間?
答:重大、復雜或技術需求合理性難以確定的招標采購項目需進行標前公示,標前公示時間原則上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開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其中招標文件發售原則上不少于7個工作日;中標結果公示期7個工作日。整個項目操作周期約30天。詢價文件發售一般不少于3個工作日;成交結果公示期3個工作日。整個項目周期約8天左右。
第五、什么樣的項目能夠采取綜合評分法?綜合評分法的價格分設置有何要求?
答:規劃、設計、軟件開發、監理、藝術創意、咨詢及課題研究等服務類項目可以采用綜合評分法。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利益以及特殊專業的設備招標,經監管部門批準后可以采用綜合評分法。按照《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價格評審管理的通知》(財庫[2007]2號)規定:除執行統一價格標準的服務項目外,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貨物項目價格分值占總分值30%-60%;服務項目價格分值占總分值10%-30%。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第六、什么是兩階段評標法?什么樣的項目適用?
答:兩階段評標法屬有效最低價法的范疇,是有效最低價的補充完善。兩階段評標法是指先以綜合評分方式評審技術標,評出部分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入圍后再進行商務標開標,商務標評審采取最低價中標。對于技術復雜、影響重大且潛在投標人較多的設備采購項目可以采取兩階段評標法。
第七、 投標人資格要求一般怎么設置?一般都考慮哪些條件?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采購單位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投標人資格要求應本著既符合專業要求,又能保證充分競爭的原則。投標人資格要求一般包括:注冊資金、國家和行業權威機構頒發的資質證書、項目業績、技術人員資格等。
第八、 是不是只能確定評委會推薦的第一中標候選人中標?
答: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2004]第18號)第五十九條和六十條規定,采購人應當在收到評標報告后五個工作日內,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中標供應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采購人可以與排位在中標供應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標候選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以此類推。
第九、 合同簽訂前需要履行哪些手續?簽訂合同條款有無具體要求?
答:招標結果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采購單位到所屬地區的招標投標中心領取中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副本和采購結果通知書,并按招標文件規定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后送所屬地區招標投標中心鑒證并報招管局法規處備案。合同條款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簽訂,中標金額、設備清單、付款方式、質保期等實質性內容應和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的內容相一致。
上一篇:第一頁
下一篇:關于投標保證金的問題 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