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準備階段
1)工程立項:新建工程項目憑項目可研報告和環評報告,向當地發展改革部門申請工程立項,根據招標人的性質和項目特征,立項分審批和備案制;
2)規劃報批:報批時應交驗的文件資料包括:立項批準文件或年度投資計劃;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舊房裝修的為房產證),向當地規劃主管部門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資金證明文件。(一項二證一金)
3)選擇招標方式:根據發展改革部門批復的立項文件、資金來源、招標人的性質、項目規模確定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直接發包。
4)確定招標范圍:由工程情況確定投標次數(標段)和內容確定工程的招標范圍,一般可分為勘察、設計、監理、施工、造價咨詢等。 招標人如具備相關資質,可以自行招標,否則應委托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招標。
5)編制招標有關文件:大致包括:招標所用廣告;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合同協議書;以及資格預審和評標方法。
6)編制招標控制價和工程量清單(施工標),并送當地造價主管部門備案。
7)招標備案:憑立項批準文件或年度投資計劃、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舊房裝修的為房產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資金證明文件(財政撥款的為財政局批復文件、自籌資金的為銀行存款證明),連同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招標控制價、工程量清單等,向屬地建設主管部門下屬的招標管理機構辦理招標備案。
2、招標投標階段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到投標截止之日止,最短的時間不得少于20天。如大型復雜施工項目或設計招標,時間不得少于30天。
1)發布招標公告:內容包括:招標單位名稱,建設項目資金來源;工程項目概況和本次招標工作范圍的簡要介紹;購買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時間和價格等。
2)資格預審(如有)
3)招標文件:是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和報價的依據。投標文件通常分為:投標須知;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圖紙和技術規范;工程量清單幾大部分內容。
4)現場考察:招標人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時間內組織投標人自費進行現場考察,也可以由潛在投標人自行考察。
5)招標答疑: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等有疑問的,可以向招標人書面提出,招標人應在開標前15天以書面形式向所有投標人回復答疑文件和澄清文件。
3.決標成交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從開標日到簽訂合同這一期間稱為決標成交階段,是對投標書進行評審比較,最終確定投標人的過程。
1)開標:開標時,需要驗標:確認無誤后在宣讀。所有在投標致函中提到的附加條件、補充聲明、優惠條件、替代方案等均應宣讀。應審核是否是廢標。
2)評標:評標委員會;評標工作程序(初評和詳評);評標報告;
3)定標:定標程序,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為中標的投標人并退還投標保證金或保函。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投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車后30天內雙方應按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定標原則,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法執行。
具體程序:
受委托人的委托,了解代理項目的情況并擬定代理合同;(業務科的職責接受委托簽合同)
擬定招標計劃或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發布公告并編制資審文件;(邀標沒有資審步驟)
進行資審工作,編制招標文件;
發售招標文件;
明確踏勘現場的時間、地點,組織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
開標日組織投標文件的登記、開標、唱標以及評標工作;
組織專家出具評標報告;
協助委托方出具中標通知書,并協助合同談判的工作;
招標代理工作的總結。(招標代理部的具體工作)
開標會流程:(招標中心或其他場所)
1.會前準備工作
1.1.簽收投標文件
在開標當日且在開標地點接收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同時必須填寫投標文件報送簽收一覽表。
1.2.投標人代表簽到
必須投標人授權代表本人填寫開標會投標人代表簽到表。
1.3.投標保函接收登記
投標人代表按招標書規定的時間、保函方式、保函格式和保函金額遞交。必須填寫投標保函接收登記表。
1.4.參會各方領導簽到(非投標人員)招標人、公證人員、監督人員、見證人員填寫簽到表。
2.開標會開始(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主持人宣布開標會開始)
2.1.主持人介紹開標會各方人員
(1)招標人代表、招標代理代表、公證機構人員、見證人員及監督人員等
(2)各投標人代表
(3)主持人、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
2.2.主持人宣布開標會紀律、廢標條件和開標會程序
(1)開標會紀律:
1)場內嚴禁吸煙;
2)凡與開標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開標會場;
3)參加會議人員應關閉尋呼機、手機,開標期間不得高聲喧嘩;
4)投標人代表有疑問應舉手發言,參加會議人員未經主持人同意不得在場內隨意走動。
(2)廢標條件:
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場宣布為廢標:
1)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招標文件要求遞交投標保函的。
(3)開標會程序:
1)核對參加開標會招投標雙方人員的有效身份;
2)招標人領導講話;
3)介紹招標文件、補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的組成和發放情況,投標人確認;
4)驗證和宣布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和密封的有效性;
5)投標書開標和唱標;
6)公布標底;
7)招標人投標人對開標會記錄簽字確認;
8)開標會結束。
3.執行開標會程序
3.1.核對參加開標會招投標雙方人員的有效身份
(1)請招標人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和有效身份證件;
(2)投標人授權代表出示授權委托書和有效身份證件;《開標會投標人代表簽到表》 相關規定: 招標人代表當眾核查投標人的授權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和有效身份證件,確認授權代表的有效性,并留存授權委托書和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開標會的要出示其有效證件。核查各投標人出席開標會代表的人數,無關人員應當退場。
3.2.招標人領導講話
有此項安排的招標人領導講話,一般可以不講話。
3.3.主持人介紹招標文件、補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的組成和發放情況
主要介紹招標文件組成部分、發標時間、答疑時間、補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組成,發放和簽收情況??梢酝瑫r強調主要條款和招標文件中的實質性要求。相關規定:投標人確認。
3.4.驗證和宣布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和密封的有效性
(1)主持人宣布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各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實際送達時間。
(2)招標人和投標人的代表共同(或公證機關)檢查各投標書密封情況。
相關規定:在截標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應當場廢標。
密封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應當場廢標,不得進入評標。密封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招標人應當通知招標辦監管人員到場見證。
3.5.投標書開標和唱標
主持人宣布開標和唱標次序:一般按投標書送達時間逆順序開標、唱標。唱標人唱標內容一般包括:投標報價、工期、質量標準、質量獎項等方面的承諾、替代方案報價、投標、保證金、主要人員。
唱標人依唱標順序依次開標并唱標
1)開標人在監督人員及與會代表的監督下當眾拆封,拆封后應當檢查投標文件組成情況并記入開標會記錄;
2)開標人將投標書和投標書附件以及招標文件規定需要唱標的文件交唱標人進行唱標。 注:記錄人開始如實記錄開標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包括:開標時間、開標地點、出席開標會的各單位及人員、唱標記錄、開標會程序、開標過程中出現的需要評標委員會評審的情況,有公證機構出席的還應記錄公證結果。相關規定: 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投標人對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同時宣布;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收到投標人撤回其投標的書面通知的投標文件不唱標,但須在開標會上說明。
3.6.招標人投標人對開標會記錄簽字確認
投標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在開標會記錄上簽字確認,對記錄內容有異議的可以注明,但必須對沒有異議的部分簽字確認。
3.7.公布標底
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必須公布。唱標人公布標底。
3.8.主持人宣布開標會結束
投標文件、開標會記錄等送封閉評標區封存,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招標文件約定在評標前先進行清標工作的,封存投標文件正本,副本可用于清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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